2017年6月28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发布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7年修订)》,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,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》同时废止。
此次《目录》进一步减少了外资限制性措施,其中在采矿业,2017年版《目录》重点取消了油页岩、油砂、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、开发,贵金属(金、银、铂族)勘查、开采,锂矿开采、选矿,钼、锡(锡化合物除外)、锑(含氧化锑和硫化锑)等稀有金属冶炼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。
1、鼓励类
2、限制、禁止类
2017版《目录》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。整合原《目录》中部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、禁止类,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,原则上不得实行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。